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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4, 2024 1:33:05 GMT -5
这意味着,如果每个人都决定颁布一项单一法律(事实上他们颁布了很多条法律),我们将拥有超过 5,500 项法规,每项法规都规定了无数旨在保护环境的义务。在立法者没有制定标准的情况下,我们如何定义哪些内容将被视为相关利益?这是司法部门的责任吗? 可以说,这并不是巴西立法者第一次在阐述犯罪类型时使用需要对其应用进行某种程度解释的表达方式(开放类型)。然而,本案的不精确程度是前所未有的,不需要解释,而需要纯粹和简单的创造,如果我们理解司法机构是在每个案件中决定一项义务是否与环境利益相关的人。这样的开放将是对税收原则的真正否定,因为它将把从头开始准备流动和不精确类型的缺失部分的任务转移给申请者(法官和法院)[ 9 ]。在这样做之前,司法管辖区将一直蒙在鼓里,不知道其不作为是否构成犯罪。 接受开放这一命令就等于承认在一场改革中,国会可以用六条对行为进行分类的条款取代无数详细的刑法和特别法律,例如不遵守以下义务:相关财政利益构成犯罪;未能履行有利于健康的义务;或未能履行与消费者相关利益。 相关的义务;并将说明具体案件中这些义务的任务移交给司法部门。如果人们认为这种想法可以通过 WhatsApp 号码 简单的司法干预而无需任何补充地原样适用,那么这种想法肯定会引起的排斥反应必定与所讨论的犯罪类型所产生的排斥反应相同。这是因为宪法并未授权背离其第 5 条,以及由此产生的征税原则,仅仅是因为解释者或立法者认为所讨论的法律利益(环境)值得更多的流动保护。 因此,与一些作者的观点相反,我们认为,司法机构在应用这一手段时的审慎态度或通过上诉制度[ 10 ]复核决定的可能性并不是保证其有效性的充分措施。根据联邦宪法将其保留在系统中的唯一方法是将其视为基本上空白的刑事规则,并认识到相关环境利益义务的表达需要另一部法律来补充并允许其适用[ 11 ],因为圣卡塔琳娜州法院的裁决是正确的[ 12 ]。将由这部法律——而不是执行者——来定义哪些义务可以被视为此类义务。例如,第 12,305/2010 号法就是。 这样做的,该法规定,遵守其中的一些规定将构成《环境犯罪法》第 68 条所规定的相关环境利益的义务。有了这一补充,公民现在就知道某种疏忽是否构成犯罪,而无需经过司法程序来查明。 请注意,法律定义一项义务以及法官评估其是否具有相关环境利益是不够的,就好像类型中需要另一标准补充的部分只是最初的部分(“离开,无论谁有法律或合同义务这样做,都要遵守义务”)。为了使其符合宪法的适用,法律不仅必须规定该义务,而且还必须将其定义为具有相关的环境利益,就像前面提到的废物立法一样。法官只负责分析是否违反义务,而不是根据主观标准评估是否具有相关环境利益,而立法者已经完成了这一任务。 回到公共部的投诉,鉴于无论是在第 2,186-16/2001 号临时措施还是在第 13,123/2015 号法律中,都没有明确规定哪些环境义务与适用第 68 条相关,我们试图证明这种估算的合理性。指出获得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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